10 月 29 日,"临夏 12 岁女孩遭多东谈主强奸,警方未立案"一事有新发达。
女孩叔叔陈说,检方已受理其对办案民警失责、蓦的权利的控告。检方回谜底件在办理,办结后领略知。
事件纪念
临夏 12 岁女孩被强奸案宣判,当地稽查、公安 12 东谈主被问责,曾"不予立案"
备受关爱的"甘肃临夏 12 岁女孩被强奸案",终于尘埃落定。
2023 年 4 月 17 日下昼,临夏市东谈主民法院一审公开宣判被告东谈主马某甲、司某某、马某乙强奸案,被告东谈主周某某强奸案。
对被告东谈主马某甲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,掠夺政事权利三年;对被告东谈主司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,掠夺政事权利二年;对被告东谈主马某乙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,掠夺政事权利一年。判决被告东谈主马某甲、司某某、马某乙共同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东谈主精神安危金 90000 元,医疗费、养分费、照看费、交通费、心理教唆费等 4500 元,合计 94500 元。
对被告东谈主周某某以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,掠夺政事权利一年。判决被告东谈主周某某补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东谈主精神安危金 30000 元,医疗费、养分费、照看费、交通费、心理教唆费等 1500 元,合计 31500 元。
经审理查明,被告东谈主马某甲、司某某于 2021 年 7 月 30 日,强奸未成年东谈主。被告东谈主马某乙对马某甲、司某某强奸举止提供匡助。被告东谈主周某某于 2021 年 7 月 31 日,强奸未成年东谈主。临夏市东谈主民法院合计,马某甲、司某某、马某乙、周某某的不法举止,性质恶劣,情节严重,其举止均已组成强奸罪,应照章重办。根据各被告东谈主不法事实、不法性质、情节和危害效果,遂作出上述判决。
临夏 12 岁女童报案被强奸
警方"不予立案",嫌犯执了又放
据中国 · 新闻周刊,2021 年暑假,12 岁的燕燕(假名)自尽了两次。一次恶梦般的网友碰头后,她报案被强奸,公安局却不予立案,三个嫌犯执了又放。
据羊城晚报,2022 年 5 月 30 日,记者关爱到一封对于" 12 岁残疾青娥燕燕(假名)被三名须眉骗往甘肃临夏强奸"的举报信。举报信显现,2021 年 7 月 30 日,燕燕被在网上坚强的三名须眉以"到公园游玩"为由从临夏回族自治州和政县诳骗到临夏市,后遭强奸。"事情发生后,燕燕曾有过自尽举止,当今无法平时上学。"
记者从那封举报信中看到,家属报案后,三名须眉由临夏市公安局刑警大队带回讯问。但根据马先生提供的有计划材料显现,2021 年 8 月 6 日,临夏市公安局出具的《不予立案陈评话》称,针对马某某报案称被强奸一案,该局经审查后合计,无不法事实发生,决定不予立案。
2021 年 9 月 3 日,临夏市公安局作出《刑事复议决定书》称,经审查,合计此前该局作出的《不予立案决定书》认定的事实深入、凭据充分、依据准确、智商正当,决定督察原决定。
随后,燕燕家属持续朝上一级公安机关苦求复核。2021 年 11 月 17 日,临夏回族自治州公安局作出《刑事复核决定书》称,经审查,合计此前临夏市公安局作出的《刑事复议决定书》认定的事实不清、凭据不及,决定解除。
另据举报信推行,马先生称,在家属与有计划单元反复换取,并联结带着燕燕赶赴病院作念了精神武断后,2022 年头,他们从办案民警处了解到,该案以"组织未成年东谈主淫乱罪"给以立案。但在案件顶住至临夏市稽查院后,稽查院合计该案不组成不法,决定对嫌疑东谈主不予逮捕,并办理了取保候审。
2022 年 5 月 30 日,马先生发布的《举报信》激励了公论极大的关爱。次日,"临夏发布"微信公众号就"临夏 12 岁残疾女孩自述被三东谈主强奸,报案后未立案"一事发布情况通报,飞速确立聚首打听组,对事件进行全面打听。同日,不法嫌疑东谈主被当地公安刑拘,4 天后,当地稽查院批准逮捕。
本年 3 月 27 日,该案于临夏市法院开庭审理,马先生暗示,多名不法嫌疑东谈主当庭认罪认罚,并对受害者家属抒发了歉意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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